蔡英文欠蔣中正一個道歉

作者:季節

   繼「國安五法」後,蔡英文總統宣示,立法院下個會期,將努力完成「中共代理人」的修法,嚴格規範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機構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、發表聲明,參加中共所舉辦的會議。在一些獨派或是強烈反對中共的人看來,這樣做理所當然,然而如果認為蔡總統做的是對的,那麼包括蔡英文總統乃至於全體過往一再罵蔣中正的獨派、民進黨人士,是否通通欠故蔣中正總統一個道歉?

   蔡總統昨日才出席促轉會針對戒嚴時期有罪判決撤銷的儀式,她強調不論這些當事人在政治理念或政黨屬性有多少不同,凡是在威權統治時期,政府侵害人權錯誤的判決,都要徹底平反,因為確實他們沒有犯罪。

   然而被蔡政府撤銷有罪判決者,絕不僅只於蔡總統口中「讀了幾本書,就被羅織罪名」的受難者,去年10月5日促轉會舉辦地一波有罪判決撤銷儀式時,根據現場發給媒體的資料,三位致詞的受撤銷者都不是手無寸鐵的人士。鍾逸人是二七部隊部隊長,而二七部隊是二二八事件時,台中部分民眾不滿政府攻佔了警局軍營所成立的,與政府軍隊交火,一度還把台中市長抓了起來。

   而且二七部隊還不是普通的境內反政府勢力,領導人謝雪紅是台灣共產黨,事發後她和許多部隊成員逃往大陸,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奉為座上賓。可見該部隊與共產黨的淵源之深。

   另外兩位致詞者,李石城加入「台灣省工作委員會」的地下黨人組建的「青少年先鋒隊」擔任小組長,進行一些基礎操演,後來被政府軍警逮捕判刑。「台灣省工作委員會」正是二戰結束後中國共產黨派來台灣活動的地下組織。

   吳聲潤則加入地下組織,反抗暴政,1949年底接到解放通知,暗地製作手榴彈,後還被逮捕判刑。何謂地下組織?2018年5月19日民報的訪問中吳聲潤坦承自己參加的就是共產黨的反抗組織。

   如今在台灣島內,一些被部分民眾斥為親共的組織或人士,沒有一個人有任何武裝力量或從事武裝訓練(反而獨派還有黑熊部隊,怎麼沒人認為要為了確保中華民國安全加以取締?),更重要的是,蔣中正的時代兩岸之間還在持續打仗,中央政府1949年12月播遷來台,但之後1950年5月共軍攻占海南島,1953年7月國軍反攻中共控制的東山島,1955年1月共軍攻占江山島,1958年共軍開始砲轟金門八二三砲戰爆發,一直到1978年12月才徹底停止炮擊。1965年兩岸在海上接連爆發東引海戰、八六海戰與烏坵海戰,國軍的章江艦、劍門艦慘遭擊沉。

   所以兩相對比,實在很難理解為什麼從蔡英文總統以降,許多人會覺得戰爭時代持有武裝的中共地下黨人不能抓要加以平反,而反而和平時代手無寸鐵的統派卻需要法辦?如果硬要認為都該辦,那是否應該先向蔣中正道歉,因為民進黨政府如今打算做的事情,跟當初蔣中正的抓共諜乍看本質上並無不同,但民進黨卻長期痛罵蔣中正侵害人權、不民主、元凶,結果同樣的事情民進黨來做,就變成守衛自由民主,那蔡英文是否欠蔣中正一個道歉?

   細看民進黨修法草案,禁止台灣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為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(構)、相關團體或其派遣人之代理人,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。

   此外各該主管機關有事實合理懷疑誰是為中共代理人,應通知其到場詢問;必要時,並得命其提出簿冊、文件及相關資料。若受詢問人未到場、無正當理由不為答覆、為虛偽陳述或拒絕提出簿冊、文件及相關資料,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
   這些規定是很可怕的,甚麼叫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?如果自稱自己也是中國人,就算心中認定的中國是中華民國,民進黨政府是否可以咬定你講的中國就一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,所以這樣是在為中共宣傳,而把你法辦?勞工不滿勞基法修惡、軍公教不滿年金被改上街抗議,是否都可能被誣指是受中共委託故意破壞社會安定而慘遭法辦?

   而且何謂“有事實合理懷疑”?要求提出簿冊、文件及相關資料,如果根本沒有這些東西,政府硬要說有,你提不出來就要被重罰,這樣根本是有罪推定,違反現代法治國家的無罪推定原則。這樣立法根本讓政府有機會羅織不順眼的眼中釘入罪,蔡總統一邊白色恐怖時期對民眾羅織罪名,一邊立法讓自己有機會這樣對待民眾,原來有些事情不是不能做,只是不能由國民黨來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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